杭州要债公司欠款人下落不明时,债权人可以通过以下三条途径追讨欠款:
1、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,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,追计债款。
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,法院就会立案受理。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,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。公告期届满,债务人不应诉时,法院即对借贷人关系明确的案件经审理后作缺席判决。缺席判决后,尽管债务人下落不明,但经债权人申请,法院可以采取拍卖债务人房屋或财产的办法为债权人清偿债务。
2、由债务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,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。
我国《民法通则》第二十条规定,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,利害关系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。第二十一条规定,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、父母、成年人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、朋友代管。失踪人所欠税款、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,由代管人从失踪的财产中支付。
3、如果该债务有担保人或保证人,债权人可以直接要求对方代替偿还。
寻乌地处江西东南端,居闽、粤、赣三省交界处,全县总面积2312平方公里,其中:耕地18.9万亩,山地276万亩。人口近30万,辖15个乡镇、172个行政村。寻乌是一个具有光荣革命传统的红色故土,毛泽东、朱德、邓小平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曾在这里从事过伟大的革命实践。毛泽东同志在寻乌写下了《寻乌调查》、《反对本本主义》等光辉篇章。寻乌为东江发源地。全县属东江水系的河流,流域面积大于10平方公里的有60条,其中大于100平公里的有5条,即寻乌水(河)、剑溪河、马蹄河、龙图河、水金河。寻乌水的发源地桠髻钵山即为东江的发源地。